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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一百二十二章 為民做主


更新時間:2015年05月15日  作者:寧小釵  分類: 歷史 | 兩宋元明 | 寧小釵 | 平凡的明穿日子 

薛家小廝文兒奉命來徐府送信,直接在號房里投下,因不時有人進進出出,文書信件很多,是以文兒有些吃不準。☆→

號房里的人見他不走,說道:“擱在這里就行了,你回去吧。”

文兒賠笑道:“爺們費心,能否現在就送進去,我等著領回書呢。”

那人拿起書信看了下,說道:“你是薛府來的?那你不該投在這里,咱們府里規矩,投在外號房里的文書,要到晚間才呈進去。既然你的是要緊信,該投到二道門的內號房里。”

“謝謝。”文兒便把信要了回來,去了內號房,并解釋說此乃要緊文書,煩勞即刻送進去。

內號房的管事搖頭道:“我家老爺送權姨娘的靈柩落葉歸根,人在去朝鮮國的路上,書信送進去也沒用,回書等咱們府里派人送去便是了。”

文兒沒辦法,只得回去稟告薛文。薛文沒想到徐灝不在京城,又聽聞權美人死了,大為吃驚,可是因好友低調行事,他也不好聲張。

原來薛文與江都縣令陳鎰有些交情,陳鎰有感于面對的是呂熊劉蘊等人,恐獨木難支,派人快馬加急前往京城,找薛文求助。

揚州城,陳鎰把原卷宗細加詳閱,此案其實很簡單,經驗豐富的陳鎰心里已經有了八分了然。

第三日黎明,收到薛文回信的陳鎰傳令升堂,先將攔轎喊冤的原告沈伍氏喚上來,問了一遍經過,吩咐她退下,又將沈若喚賞來。

帶著傷的沈若跪下說道:“大人!小人雖習布業,然祖父父親皆是士林中人,因小人不肖,未能讀書上進克紹其裘,為養家糊口才改做了買賣。大人明鑒。

想我沈家安分守法的清白人家,縱一貧如洗,也不忍把女兒賣人作妾呀,豈能玷辱家聲?何況這姓呂的,小人與他向無半面,哪能先兌什么五百兩銀子?就算有,若小人沒有女兒,故意拖延哄騙,他也相信嗎?再者小人就算想賴他銀兩,何必前日當堂呈繳那一千兩銀子。不然索性抵賴,反正無憑無據,豈不干凈?這些皆系小人實情,求青天大老爺詳察。”

說完,沈若連連叩首,陳鎰皺眉道:“休要作此丑態,有賣身契在,是你想賴就賴的?念你讀書人出身,免跪!站在一旁去。”

讓等在外頭的王德上來。陳鎰問道:“你家主控告沈姓吞銀昧女一案,你告訴本官,你家主怎生結識的沈姓?他沈若又怎樣將女兒出賣?你務必從實細講,不許有半字撒謊!”

王德不慌不忙的跪在堂前。說道:“小的家老主人與沈姓本有交情,并常通往來。后因老主人遠出做官,才隔絕了。日前沈若至蘇州販布,在茶坊內偶與我家少爺同桌。談及上代交情,甚為相契。少爺說因無子要到揚州買妾,問沈若久在揚州可知有什么出色的女子。晚間沈若忽然來找小的說。你家主人要買妾,預備了多少身價?小的當時說只要人品好,我家少爺中意,一千二千都不會吝惜。

誰知沈若說:‘我有個親生女兒,小名蘭姑,今年一十七歲,相貌才華皆好,如果你少爺能出一千五百兩身價,我就把女兒賣給他。但是我與他世交,不好說出口,請你幫我促成,當重重酬謝。’說好了等事成之后,送小的五十兩銀子。

小的為難,還說:‘你沈老爺的閨女一定好,只是我家少爺礙于世交,哪敢要世侄女作妾?’當晚沈若再三求小的,小的才將此事稟告少爺。少爺說不行,我怎么能買沈家的女兒?要被萬人唾罵。后來還是被小的再三勸說,才同意了。”

這一番話,王德說的面不改色,口若懸河仿佛真有其事一樣,一邊的沈若氣得渾身發抖,總算是曾見識過信口雌黃之人,不然非氣暈過去不可。

而陳知縣沒有動搖,因凡是能做上心腹管事的人,沒有一人不善于言辭詭辯。

陳鎰問道:“你當日怎么勸說的?”

“大人。”王德繼續說道:“小的當日說看沈老爹眼下的光景甚是窘迫,肯定出于不得已才要賣自己的女兒,也因咱家能出得起銀子,門風寬厚,他女兒嫁過來也算終身有靠,難道少爺能眼睜睜看著故人女兒所賣非人嘛?我家少爺聽了小的話,沉吟半天才點了頭。

隨后沈若親自來與少爺商量,小的私以為他東家的本錢被他挪用了若干,想要先兌現些身價銀給他彌補虧空吧?反正他說可先將賣身紙寫好送來,那其余銀兩,等他女兒過門后再行兌付。我家少爺見他說的懇切,又念他是個老實人,故而推成腹心,馬上兌了五百兩銀子,沈若也寫下了一紙賣女兒文契。

再后來少爺要先赴揚州,對沈若說你寫封家信,我好到揚州接你女兒,免得日后往返。到了沈家,沈家太太看了信后也無異議,當即對我家少爺說:‘你是咱家女婿了,何必住在外人家?不如搬到我家來住,也省些盤纏。二來我的女兒自幼鐘**,舍不得她馬上遠行,賣她也屬無奈,求你入贅個一月半月,讓我看看也好放心。’

我家少爺覺得沈家太太說得有理,便移居她家,商定五日后招親,次日就將一千兩銀子當面兌現。不料那伍氏收了銀子,翻臉罵我家少爺以良作賤,逼她女兒為妾。大人!伍氏不肯交出女兒要想悔親也還罷了,因我家少爺本不愿要她的閨女,是受沈若蠱惑而成的,但總不能白白丟了一千多兩銀子吧?又擔上逼良的名聲!

正好沈若打蘇州回來,我家少爺與他理論,哪知他和伍氏一個樣,翻臉不認人,足見他們夫妻是預先串合好的。我家少爺氣極,才去了縣里告狀,沐胡老爺恩斷,看破他夫婦的伎倆,限三日內交人。而伍氏又謊捏情詞,在大人面前控告,真真無恥之尤。”

說到這里,王德一臉的忠義,磕頭道:“大人!小的所述句句是實,不敢有半字增減。請大老爺追究,他沈家或交還銀子,或交出女兒,這案子一定要有個著落。”

陳鎰看都不看渾身顫抖的沈若,點頭微笑道:“那據你所云,這沈若委實可惡,的確是個千刁萬惡的小人,即使活活打死,也不足以蔽其辜!但是我問你,他寫賣身契的時候,你可曾親眼見著沒有?”

王德哪能知道劉蘊撒了謊?真以為上面這位陳縣令和他們都是一伙的,毫不猶豫的道:“沈若寫賣身契是當著少爺和小的面前,親筆寫的,小的自然親眼看見了。”

這么一說,陳鎰反倒是驚訝了,搞不清楚先前一席話說的滴水不漏的王德,怎么一下子就上了鉤?難道都是真話?

陳鎰皺眉說道:“既然當著你主仆寫的,是他親筆無疑了。然而本縣還有一處未解,倒要問你。”

拿起了賣身契,陳鎰問道:“沈若兌付五百兩銀子,卻寫了一千五百兩的契約。那一千兩銀子,據你說等他女兒過門后方兌現,難道他沈若不怕你主人存了歹念,誣賴他都付過了么?我想沈若本該在契上批注明白,先兌五百,此乃人人都曉得的道理。他經商多年,四十多歲的人,就該知道此節,為何卻糊里糊涂的籠統寫了?所以在本縣看來,沈若愚不至此,先前本官疑惑這張賣身契并非他親筆所寫,乃旁人代寫的,他是受了人家的愚弄。但你言之鑿鑿,令本縣越發疑惑了。”

王德沒弄明白,猶豫了下說道:“大抵沈若因少爺是個正經人,無須防備,所以疏忽了。好在少爺未曾騙他,是他騙了我家少爺。”

“好個正經人就不須防備?你可知沈若吃的就是這大虧!”陳鎰突然間臉色一沉,“好個把謊話講得活靈活現的小人,你敢在本縣堂前公然信口撒謊,幫你主人害人,你不是助紂為虐么?他沈若就算與你家少爺是至親骨肉,可寫此等賣女兒的文約,斷無收五百兩而寫一千五百兩的疏忽,天底下沒有這樣的傻瓜。你這該死的家奴,你主仆將沈若當成傻子,還來把本縣也當成傻子看待么?拖下去狠狠的打!”

衙役們頓時一聲吆喝,上前就要抓人。王德急得大喊道:“大人不要打錯了人,沒見過不打騙人的人,反打受騙的人,冤枉好人啊!”

陳鎰冷笑道:“沒錯,本縣今日偏要錯打你,冤枉你,拼著你主人去上告。就是要你知道本縣這里,非胡縣令堂上可比,容不得你胡言亂語坑害平民。胡縣令或許念在你主人的情面,本縣卻不給面子,就是要為平民百姓做主。”

說完,陳鎰暴喝道:“打!”

“是!”衙役馬上將王德掀翻過去,拔下了褲子,兩個人分別按住他的頭腳,兩個人舉起毛竹板子,噼啪的打了下去。

同樣是縣太爺態度堅決,所以衙役絲毫不留情,僅僅打了五板子,就抽得王德的屁股皮開肉綻,鮮血直流。(未完待續請搜索飄天文學,小說更好更新更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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